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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维保
文章来自:核中警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8-08-16 02:08:39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当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B、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C、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内容。
2、巡视检查:
建设单位根据自己安全管理的规定,组织巡视检查工作,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真实填写附表三的内容。
3、测试检查:
维保单位与建设单位在每个季度末约定时间,对建设单位的维保设备进行测试检查,测试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测试检查后应真实填写附表四的内容。
4、检验检查:
检验检查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累计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B、通过报警联动,检查气体灭火系统功能,根据建设方要求,可以进行模拟喷气试验,但建设方承担其相关费用。
C、消防供电设施检查,主备电源切换,检查供电能力。
D、灭火剂有效期检查。
5、故障解决: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