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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注意事项
文章来自:核中警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9-07-13 04:07:18
系统设计参照以下方法
(一)保护对象选择
1.规范要求
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发生电气火灾危险性确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保护对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应符合**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2.7 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30L/s 的厂房(仓库);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座位数超过 1500 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 3000 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2.保护分级
为对配电系统进行有效监控,准确判断出故障线路地址,及时发现隐患部位,减少故障停电影响范围,应根据配电级数的分级和线路发生火灾的危险性确定探测器的保护级数,探测保护级数一般采用二级。对配电级数多或重要又火灾危险大的部位应设第三级探测保护,不宜超过三级。探测器一级保护应设置在配电室低压开关柜的各路配出供电线路上,探测器二级保护应设置在配电下一级配电箱(如楼层总配电箱)各路配出供电线路上,探测器三级保护应设置在负荷端配电箱的配出供电线路上。
3.确定探测总点数
根据建筑的具体配电系统情况和确定的探测保护分级即可确定出需探测的配电供电线路总路数,每路供电线路需一个探测点数,可确定探测总点数。
(二)探测器设置及选型
一般根据需探测保护的配电供电线路的额定电流(参考断路器额定电流)来确定探测器的型号。单路剩余电流探测器每只只能配接一个互感器,DH-GSTN5600 系列探测器可以*多配接 10 个剩余电流互感器。探测保护的配出供电线路的 L1,L2,L3,N 线穿过剩余电流互感器,PE 线不得穿过剩余电流互感器,剩余电流互感器安装处以后的 N 线不得再重复接地。剩余电流互感器过线电流、过线电压应满足探测保护配出供电线路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的要求。探测器型号与剩余电流互感器的参数关系如表 2.1 和表 2.4 及表 2.8 所示。
4.探测器设置
在配电系统内需探测保护的配出供电线路上,需探测保护的配出供电线路的路数就是需设置的探测器的数量。根据确定的保护对象范围可确定配电系统中需安装探测器的配电室低压开关柜和配电箱的编号和安装位置。
5.配电室低压开关柜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设置在配电室低压开关柜的各配出供电线路上,每路配出供电线路断路器的输出侧安装一只探测器,配电室低压开关柜配出供电线路的路数就是需设置探测器的数量。
6.配电箱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设置在配电箱各配出供电线路上,每路配出供电线路断路器的输出侧安装一只探测器,配电箱配出供电线路的路数就是需设置探测器的数量。
7.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时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按照配出供电线路额定工作电流的千分之一来估算,一般一级保护 800mA,二级保护 400mA。探测器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可从 50 mA~1000mA 范围现场设置,在实际工程调试时由于配出供电线路负荷、线路绝缘、运行环境不同,配出供电线路正常运行时的泄漏电流也不同,应根据配出供电线路实际测量的泄漏电流数值调整探测器额定剩余电流报警设定值,调整的结果不应小于探测保护配出供电线路正常运行时的泄漏电流*大值的 2 倍,并使之与探测保护配出供电线路相适宜。
8.安装和布线
探测器、隔离器一般安装在低压开关柜和配电盘内,在低压开关柜和配电盘的配电系统设计时应统一考虑探测器的设计选型、安装和布线。
(三)隔离器设置
当总线发生超过隔离动作电流或总线短路故障时,隔离器动作切断总线的故障支路。
在总线分支处应设置隔离器,原则上每个隔离器带探测器的数量不超过 15 个。
(四)海湾电气监控设备设置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在有消防控制室且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以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其他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位置的设置要求,采用消防电源供电。
应根据所需探测器的总数选择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容量,根据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空间和操作方式选择壁挂和立柜安装方式,结合容量和安装方式要求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型号。
GST-DH9000 为壁挂式,无占地面积,适合安装在空间比较紧凑的地方;GST-DH9000/G1 为立柜式,GST-DH9000/T 为琴台式,操作方便、可扩展空间大,*大容量 2048 点即*大可监控 2048 路配电供电线路。
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信息需图形显示时,设置 GST-DH9300 电气火灾监控图形显示系统。
(五)系统布线
探测器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之间采用无极性两总线连接,*大通讯距离小于 1500 米,二总线布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 1.0mm
2 阻燃 RVS 双绞线。低压开关柜和配电箱外总线布线需采用金属管敷设,以免与其他线路相互干扰。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 GST-DH9300 电气火灾监控图形显示系统连线采用 3 芯 RS232 通讯电缆。
安装电气火灾系统需要注意的重点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时应分清电气火灾探测器所监控的路数,各路剩余电流互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对应接线。
2、每回路电气火灾探测器数量不能超出63只。
3、接线时,应按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标明的接线标识,正确接线,不得反接。特别是通讯线,将所有电气火灾探测器连接起来,总线引到控制中心,连接到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上,通讯线A、B线需区分,所有电气火灾探测器的A线接下一个电气火灾探测器A线,B线下一个电气火灾探测器B线。
4、安装剩余电流互感器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3P四线式或4P四线式的N线应通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通过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5、应将剩余电流互感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可考虑安装开口式的剩余电流互感器,也可考虑安装于塑壳断路器的入线端。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在配电柜内安装,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要在断电情况下施工,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特别注意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回路线中,烧毁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7、改造工程一般应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置于塑壳断路器下端出线处,当安装不便时,也可考虑安装于塑壳断路器的入线端。
8、根据GB13955标准5.7.3和5.7.5要求,设定合适的漏电流报警阀值,通常报警设定值取值不小于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泄漏电流值的两倍,但需满足不超出999mA。温度报警值宜设置在40-140度之间,但须低于线缆的耐热值。
9、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在通电前需检查所有连接线有没有对地、短路。
10、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剩余电流传感器或温度传感器之间的安装距离不能大于10米。